第一百四十章 暴风雨夜的前夕
办新军要钱,清廷虽然还穷的叮当响,江南余胜军控制区的赋税也是被林哲扣留了。但是清廷依旧掌控着全国大部分地区,而在江南大营和江北大营相继覆灭后。虽然说损失惨重,但是从另外一方面来说清廷也是减轻了极大的负担。
要知道之前江南大营和江北大营可是有兵数十万。每个月需要耗费无数的军饷、粮草、军械,如今这两股大军相继覆灭后,朝廷自然不用支出海量的军费,从而可以腾出更多的军费用以办新军。
此外由于清廷已经无法从洋人手中购入洋枪样炮,而之前和春虽然和林哲达成了以战马换购洋枪、火炮的口头协议,但是自从林哲宣布扣留余胜军控制区内的赋税充当军费后,这种交易就是停止了下来。
前后持续一个多月的交易里头,和春只换到了一千支洋枪和五六门的旧式火炮后就停止了,为此他还付出了高达五百匹战马的代价。这算下来一支滑膛洋枪的价格,包括刺刀,配送的弹药等一套下来高达二十两银子,并不比1856年型小口径米尼步枪便宜。
外购军械无门之下,而清廷对洋枪的需求量非常多,所以曾国藩首先上书,请求开办军械局,并首先在老巢湖南开办了湖南军械局,用以生产洋枪样炮等。
后李鸿章也是联通其他几位督抚上书,请求开办军械局,这一次清廷为了保障军械局处于自己的控制中,是打算在天津设立一个军械局,也就是天津军械局。
至于这两个军械局什么时候才能够大规模量产洋枪样炮,那就得看清廷的投入力度了。
而从清廷的这一系列手段来看,摆明了是想要以鸵鸟政策拖延时间,然后埋头发展新军,最后期望利用新军和林哲的余胜军一战。
面对清廷如此反应,林哲惊奇于他们的忍耐力的同时,也是毫不客气的全面接管了余胜军控制区内的军政事务。
至此,虽然说林哲尚未公开化的造反,但实际上已经是撕破了脸皮,林哲和他的余胜军已经走上了独立割据的路子。
目前而言,余胜军已经控制了苏松太全部、常州府除江阴县以外的各县,镇江府的金坛县、溧阳县、江宁府的溧水县等。
浙江方面则是控制了湖州府北部的几个县,而嘉兴的话也算是处于余胜军的兵锋之下,林哲已经派人去接受当地的赋税和厘金等。
皖南方面,则是控制了广德州。
而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地区里除了商贸区外。其他地方余胜军只能算是军事控制,并没有完全插手当地的文官体系。
林哲只要当地的赋税。至于谁去当官对他而言问题不大,而且余胜军盘踞苏南和浙北数年。那些地方官员大多也是知道余胜军的厉害,既然朝廷那边没有明确圣旨说不让林哲收取赋税,那么他们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考虑,自然是乖乖的向余胜军交出赋税所得了。
而得到了上述州县的赋税收入,又是让余胜军的军费富裕了许多,要知道江南本来就赋税重地,当初江苏和浙江两省可是供应了江南大营和江北大营数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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