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九大山寨联合
拉丁语,有事也蹦出几句自己的母语,但其他人基本上都能听懂。
“嘿,鲁斯,你匆匆我我们叫过来,自己却到现在才来,这么慢吞吞的,刚才是不是趴在女人身上搞得腿软了?”一个叫马尔斯的马匪首领看见鲁斯进来后大叫起来,马尔斯竟然是一个黑人,这家伙留着一头粗大的发辫披在肩膀上,身高超过两米,比一头公牛还壮实,裸露的上身光着胸膛和膀子,黝黑的皮肤在火把的照耀下映射出发亮的光泽,说话时露出一口整齐好看的雪白牙齿,只是那两片厚厚上下翻起的嘴唇破坏了整体形象。
“哈哈哈……”其他七个马匪首领都是大笑起来。
鲁斯一边走一边耸耸肩膀:“我倒是宁愿趴在女人的肚皮上使劲折腾,只不过现在是上帝赐予我们最好的时机,如果错过了,我们将一直被飓风盗吃得死死的!”
鲁斯的话说完之后,马匪首领们都停止了笑声,显然鲁斯的话同样戳中了他们心中的痛处,本地的东道主霍姆问道:“鲁斯,怎么着,难道你想跟飓风盗火拼一场,将那两支商队的货物全部抢走?如果是这样的话,上午的时候你为什么要放他们走呢?”
霍姆是一个瘦小的拜占庭人,很显然,他的武力肯定不敢恭维,之所以能拥有一百五十多人的马匪手下占据着九股大势力马匪群中的一支,是因为他是靠脑子吃饭的,而不是武力,这人说话时眼睛里时常流露出阴险和狠毒,让其他八支马匪的首领都对他忌惮不已,甚至是敬而远之。
霍姆在东罗马帝国犯了事,杀了人,后来到处逃亡,在逃亡的过程中他又用他的狡猾和阴狠干掉了不少追捕他的追兵和佣兵,最后逃到了这里正式上山扯旗做了马匪。
不止是霍姆,这里每一个马匪头领,哪一个不是曾经有故事的人呢?就比如鲁斯,鲁斯以前是一个日耳曼部落的勇士,他与部落首领的女儿相恋,按理说在日耳曼这等崇拜勇士的部落里,鲁斯这样的勇士应该是很吃香的,只可惜这个部落首领却是一个另类,他喜欢智者,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嫁给一个拥有智慧的人,因此强烈反对女儿和鲁斯的关系,为了能够破坏女儿和鲁斯的关系,部落首领还陷害了鲁斯,将他赶出了部落,鲁斯就这样来到了这三山三十六寨,经过一番打拼终于做上了一股马匪的首领。
鲁斯道:“你以为我不想啊?可那两支商队一共有接近两百人的护卫,我只有一百多人。如果我冲下山去抢劫,被抢的不是他们,而是我!我再也不愿意过这种日子了。我们三山三十六寨这十几年来都是以飓风盗的实力最为强大,只有他们吃剩下的,我们才能捡着吃,有时候连汤都喝不到,伙计们,难道你们就想一直这样下去,难道你们就这样忍下去?”
马尔斯用他那粗壮的喉咙发出野兽一般的声音:“那你想怎么样?难不成你今晚把我们这些人都约过来是想跟让我们一起共同对付费萨尔?你别以为我是傻子。费萨尔虽然只有五百人,但其他二十六小寨的人都以他为首,加起来的人数不比我们这九寨少。真要打起来的话,说不定谁输谁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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