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九章 暗影族人
“哦……”凌云随口答应了一声。
令人走到近前,向米菲尔行礼道:“米菲尔大人,召唤我们有什么事?”他们看到米菲尔躺在凌云的怀中,脸上都闪过了一丝不可思议的神sè,但是却是一闪而逝,很快便恢复了对米菲尔的恭敬。
凌云向两人看去,其中的一人已经是神将低阶,另一人也达到了高位神的巅峰,随时有可能进阶神将。
凌云知道那位神将就是暗影族的宾克了,他对暗影族早已好奇,不由得仔细的看来起来。宾克的身形看起来显得有些矮小,非常的不显眼,有一种让人想要将之忽略的感觉。身材矮小的感觉只是一种错觉,实际上,宾克一点都不比凌云矮,反而要高出一个头,不过瘦削却是真的,他的皮肤是一种奇异的黑sè,仿佛能够将所有的光线吸收进去一般,而他的气息更是似有似乎,让人难以捕捉。不愧是行走在暗影之中,天生的刺客与猎杀者,果然有其神奇之处。据说他们修习的乃是影之力量,能够zìyóu的在yīn影中穿梭,并且将自己融入yīn影之中,不知道他们的这些能力又是如何的神奇?凌云很是好奇,甚至有些忍不住想要出手试探一番,但是最终还是忍住了,这个宾克和庞贝克他们可不一样,他可是米菲尔的人。
里森则是德森克族的人,这个种族之前一无所知,今天第一次听说,也是第一次见到。德森克族乃是不死族中白族属族,而暗影族则是不死族中黑族的属族,所以德森克族和暗影族实际上都是不死族的属族。里森的身高比宾克略高一些,大约有三米,皮肤白皙异常就就像是得了白化病一般——不过没那么可怕,肤sè虽然白的异常,但是却给人以很难自然,很美观的感觉。而他们的眼睛也有一个特sè——白眼,眼眸之中只有白眼!
而他们之所以会归附于米菲尔,除了因为米菲尔手段高明,实力比他们高之外,也还有其他原因,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血jīng灵族其实也是不死族的属族,不死族黑族的属族。他们三个种族之间的关系一向都不错,所以他们才会“勾结”在一起,图谋不轨。
“宾克,里森,这是我的主人,从今以后,你们也都要听从他的号令,和我一起为他做事!”米菲尔说道。
“主人?米菲尔大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是什么人,你为什么要称他为主人?”宾克和里森惊讶的问道。
“你们无需多问,只需要知道,主人乃是一位强大的主神便行了,为他做事绝对会有你们想不到的巨大好处……”米菲尔冷冷说道。
“是,米菲尔大人!参见主神大人!”宾克和里森向凌云行礼道。
不知道米菲尔用的什么手段,把宾克和里森这两人真是整治的服服帖帖,居然让他们问都不问就向凌云臣服了。
“米菲尔,不错嘛……”凌云由衷赞道。
米菲尔矜持的向凌云嫣然一笑,但是笑容之中却也不免带着一丝得意。
第四更……
说实话,最近是在试着改变一下文风,但是看到书评,这种尝试似乎很失败,被骂的很是凄惨。
大家都知道,这本书的成绩很差,而像我这样的新人也的确没什么经验,所以只能多多尝试……最近之所以改变,其实是因为听了一位前辈的指教……当然前辈的话并没有错,人家的书成绩可是很棒的,可能是我的水平太差了吧,居然让人感觉像黄sè小说……我晕啊!
新人吗,尝试失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接受大家的批评!!!
不过我注意看了一下那位提出意见的朋友,那好像是个小号,今天才注册的,书架中也没有本书……
我是想知道那些老读者对现在的写法看法是怎样的,希望大家留个言,发表一下看法。
这个小号也有可能是某位老读者不好意思说咱,所以专门注册的,如果是这样的话,请用大号说明一下,咱还是很坚强的,绝对能够认真的接受意见,其实这些意见对我这样的新人也是很宝贵的。
最后,我要说一下,这位朋友的意见中我不能同意的一点。这位朋友说:
“凌云没到一处必有美女相伴今年更是变本加厉
我不得不怀疑作者已经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了
我猜测作者这是在小说里寻求心理安慰”
这一点我就要说一下了,网络小说中哪一位男主不是桃花运缠身呢?没有美女的网络小说我还真是没看到过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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