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心有余悸
否则, 一个大活人, 怎么可能销声匿迹?
再有,虽然周欣莹和李思思临死前都有过性行为。
但没有在现场发现精液、唾液等异性遗留物。
这就无法证实两个女生是自慰还是和异性发生关系。
虽然自慰的可能性很小。
可凡事讲证据。
证据呢?
而毒牛奶的提供者,郑吉英也有重大嫌疑,因为李思思的那枚钻戒最终在郑吉英身上。
冯刚就认为,郑吉英说有帮凶是为了减轻罪责,最终难以自圆其说,只能自我了结。
不是没可能。
还有个疑点,就是那枚钻戒。
它到底是谁给李思思的?
为什么最后跑到郑吉英身上了?
难道,真的根本没有帮凶,而是郑吉英杀了李思思?
夜安锦觉得自己被郑吉英耍得团团转。
这个女生说谎连草稿都不用打,真真假假令人防不胜防、难以分辨。
就连她死前口口声声说爱那个“帮凶”,现在也无法证实真假。
不过,夜安锦认为,那个帮凶是真实存在的。
不然,就凭郑吉英和李思思,怎么抛尸荒野?
还有,郑吉英和李思思的电脑水平不太好,她们没那个本事潜入周欣莹公寓楼所在的物业系统删除监控。
除非,郑吉英深藏不露……
总之,这三起案子是继续侦查,还是草草结案,暂时是个未知数。
夜安锦无精打采地往前走。
折腾了这么久,最后整成这个熊样儿,夜安锦很挫败。
想起贺斌说还有几起悬案,他压力山大,夜安锦心里沉甸甸的。
她知道,犯罪嫌疑人自杀心理很普遍,并非个例,但真正敢于付诸行动的,大都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有预计。
郑吉英早在犯罪之初就做好了两手准备。
如果她能蒙混过关,成功嫁祸他人,她就胁迫陈怡彤把那个保研名额给她,否则就举报陈怡彤教唆杀人,最终她就会逍遥法外、心想事成。
如果她罪行败露,她就自杀,逃避罪责,隐瞒案情。
而且,郑吉英当着她的面跳楼,说不定还抱有一定的报复心理。
她(夜安锦)拆穿了她(郑吉英)的阴谋,她(郑吉英)就用自己的死让她(夜安锦)不得安宁,甚至承受刑责,悔不当初……
正如贺斌所说,如果她没有音频作证,会很麻烦。
在她之前接触的案例中,也有犯罪嫌疑人不认为自己有罪。
他们往往认为是社会或他人的行为造成自己犯罪的结果,不应该由他承担责任。
他们用自杀来逃脱罪责的同时,报复公安机关对自己犯罪行为的追究。
都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生命是宝贵的,哪怕是戴罪之身。
但,如果这戴罪之身自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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